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重庆资源与环境保护职业学院学生处工作职责

更新时间:2019-11-04 09:27    浏览:    来源:     【字体:    

    学生处是负责学生思想政治教育、行为规范管理、助学解困、心理健康教育、学生公寓管理等工作的协调和管理的主要行政部门机构。为维护重庆资源与环境保护职业学院(以下简称学院)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,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,规范学生管理行为,依据教育法、高等教育法、国家其他有关法律、法规以及《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》、《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政教育意见》、《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3号令》等中央及教育部有关文件,制定本学院学生处工作职责。具体职责内容如下:

    一、负责全院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学生宏观管理工作,制定相关的规章制度,并组织实施;

    二、负责指导各系部辅导员和班主任教师有关学生管理方面的宏观管理、培训、考核工作;

    三、负责全院的学生校风建设工作,围绕学风、校风和文明校园建设组织学生开展素质教育活动、学生心理咨询服务工作;

    四、牵头组织学生工作研讨与交流,建立团、学工作考核办法,并组织实施;

    五、负责做好学生的军训和国防教育工作;

    六、负责指导各系部开展学生课余文体、科技活动、社会实践活动,并为各系部学生会、学生社团工作的开展提供政策支持和专业指导;

    七、负责共青团干部队伍建设、辅导员队伍建设、学生骨干队伍建设;

    八、负责国家、省奖、励志、助学金的评定工作;

    九、与各职能部门、各系部共同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;

    十、与就业指导中心共同做好学院征兵工作;

    十一、负责做好公寓内学生管理工作,为学生创造公寓内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,促进学生良好生活习惯的养成;组织开展创造文明宿舍、宿舍管理先进个人活动;

    十二、负责根据学生在校情况,合理调配学生公寓的分配;

    十三、负责公寓卫生、安全、卫生、水电、家具设备等日常管理工作,积极研究推行降耗措施;

    十四、负责做好公寓管理队伍的建设,按照学院有关规定及部门改革方案,做好公寓职工(宿管老师)队伍的聘任、考核和管理工作;

    十五、做好本部门党建工作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、思想政治工作,搞好治安综合治理、计划生育工作;

    十六、积极配合全院思想政治理论课、体育课的教学工作;

    十七、积极配合承担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建设和相关科研任务;

    十八、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。